事项编码 |
【编码】 |
事项名称 |
初中转学 |
事项类别 |
办事指南 |
部门编码 |
【编码】 |
办理部门 |
教育局 |
责任处室 |
教育股 |
责任人 |
|
法律依据 |
不涉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凉山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规定(试行)》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申报条件 |
学生因家庭迁移、家长变动工作地区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转学 |
数量及方式 |
1、转学学生一般应以就近入学为原则,由转入户口所在地学校接收。如转入学校班级学生数确已满额,由转入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有关学校应及时接收。 2、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收取转学费用。 |
申请材料 |
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迁移证、工作调动通知向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转入学校应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结果,按有关程序办理转入手续。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状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办理流程 |
执申请材料到学校、教育局教育股办理 |
受理形式 |
相关所属中学 |
受理机关地址 |
相关所属学校、教育局教育股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办公时间 |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7:30 |
联系电话 |
相关所属学校电话 |
监督电话 |
5622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