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主要是指对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贫困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临时性生活救助。主要政策法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发[2007]92号)。 2、临时救助的具体对象 临时救助制度主要是为困难家庭提供临时性生活救助,其对象主要包括:(1)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人家庭;(2)虽然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3)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3、申请临时救助的程序 以户为单位提出临时救助书面申请,申请应详细说明家庭状况和申请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查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乡镇人民政府按“救急救难”工作特点给予及时审批,并给付临时救助金。 4、临时救助金标准的确定方式 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申请人家庭实际困难情况、解决临时困难实际需求和现有救助资金状况以及对解决临时困难有一定效果等综合情况来确定给予适当救助。一定时期内一般不重复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