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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凉山州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7-05-11 16:22 【打印】【关闭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凉山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凉府办发〔2017〕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州政府同意,现将《凉山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

凉山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6〕53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州政务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促进民主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家、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实现公开机制更加健全,公开制度更加完善,公开内容更加完整,公开方式更加便民,公开效果更加明显,权利运行更加透明。

  二、深入推进政务阳光透明

  (一)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意见征集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便民渠道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推行决策过程公开,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人大代表、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做好决策内容公开,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二)推进执行公开。及时主动公开重要政策措施、重大改革方案、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切实做好预结算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三)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推动执法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推进公共监管公开,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国土资源、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企业运营、质量价格、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等监管信息。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建设和使用,促进权利在阳光下透明运行。围绕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州委编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扶贫移民局、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四)推进服务公开。规范编制公开办事服务事项目录,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并通过便民渠道向社会发布,方便公众查询获取。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政务大厅的融合发展,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五)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国家、省、州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抓好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将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开的源头认定机制,规范公开程序。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州级重点领域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制定完善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在认真抓好本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同时,指导、监督下级对口部门开展工作。(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

  三、加大政务开放力度

  (一)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加快凉山州数据中心建设,制定开放目录和数据采集标准,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和大数据建设。优先推进脱贫攻坚、交通、教育、医疗、环保、文化、旅游、农业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加大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和社会化开放利用,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推动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条件。(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二)加强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出台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主要政策文件时,要同步制订相关政策解读资料,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或媒体发布。解读政策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新旧政策差异等。要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要通过专家解读、新闻发布、政策问答、在线访谈等方式做好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部门在报送拟制发重要政策文件的同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没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各级政府办实行退文处理。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及时解疑释惑,要建立负责人宣讲政策机制,原则上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解读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研究机构要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政府网站要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三)扩大公众参与。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汇众智定政策抓落实,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政府网站要开设领导信箱、建言献策等互动栏目,通过开展网上调查、意见征集,快速有效征集公众意见,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以下简称“两微一端”)的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加强网上信访平台和政务服务热线建设,畅通政民互动渠道,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州政府办公室、州信访局、州网信办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四)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提高回应社会关切能力,增强回应效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事责任部门是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涉及多个地方的舆情,上级主管部门是回应主体。各级政府办要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对虚假和不实信息,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调查处理结果。依法规范网络问政平台管理,建立健全网络回应与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网络问政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水平。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提高新闻发言人队伍素质,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用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州公安局、州政府新闻办、州网信办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四、提高政务公开能力

  (一)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注重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调整清理,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有效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开属性认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政策解读、监督考核、绩效评估等方面制度。建立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推动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统一名称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管理服务等。(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二)推进政务公开清单管理。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发改、财政、教育、卫计、国土、规建、交通、环保、扶贫移民、人社、食药监、安监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公开主体、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等并适时调整更新。要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要详细具体,便于检查监督,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积极拓展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便民服务功能和服务领域,通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实现一站式服务,做到利企便民。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促进“信用凉山”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四)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切实抓好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整合信息资源,丰富传播方式,完善发布功能,严格发布程序,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推动集约化建设,增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的协同联动,国家、省、州对全局有指导性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各级政府网站要及时转载。政府网站要加强和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加强与政务新媒体的融合互动,拓展网站信息来源和传播渠道,提高政府信息的受众面和到达率。(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五)抓好教育培训。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要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力争3年内将全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牵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由负责政府常务工作的领导分管,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政府及工作部门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政务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配备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设立政务公开督查专员,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应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建设、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所占分值权重不能够低于4%。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检查,推动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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