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职工需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正常缴存满6个月及以上;
2、购房时申请了银行住房贷款,按时偿还该贷款满12个月,且无逾期,办理该贷款的银行是已与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签订了公积金委托贷款协议的,现贷款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偿还该贷款;
3、所申请“商转公”的住房不得是家庭拥有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4、已办理过该套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购房提取的职工,再办理的商业贷款,不适用“商转公”;
5、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与商业贷款的申请人一致。
川公网安备 513425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