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连续6个月以上);
2、按申请之日起反推,连续6个月单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一年以内办理过支取业务,不予办理;
3、无任何房屋贷款、无担保;
4、信用要求: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的信用报告,任意一方信用报告上逾期数连续达到三期或累计达到6期的,不能申请贷款;
5、两年以内购买的自住住房(即按申请之日起往前推);
6、两套以内住房(含两套);
7、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川公网安备 513425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