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凉山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凉规建住发〔2014〕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在建的保障性住房实际情况,4月下旬至5月初,我局质监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 本次共检查了高古城路公共租赁住房、林产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红旗片区林业工作站棚户区改造工程、松香厂职工改造房工程等4个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约14个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4249.57平方米。检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检查出质量安全隐患5处,已分别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 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县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各方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程序和各项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规定和要求,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在企业的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部分质量问题,安全生产隐患得到了整改,在建设工程质量特别是主体结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安全生产相对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