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人民政府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来源: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 时间:2017年02月07日 【打印】【关闭

  一、购买商品房

  1、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原件;

  3、夫妻双方的工资存折或单位发放工资的花名册(加盖财务公章)原件;

  4、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

  5、购房款的首付凭据原件,(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不低于20%、以上不低于30%,二套房不低于50%);

  6、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7、用于抵押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8、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

  1、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原件;

  3、夫妻双方的工资存折或单位发放工资的花名册(加盖财务公章)原件;

  4、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内容包含(购房人姓名、房屋坐落、面积、单价、总价、公章、购房人签字、日期)。

  5、经济适用房单位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购房款的首付凭据原件,(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不低于20%、以上不低于30%,二套房不低于50%)。

  7、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8、用于抵押的产权证、土地证原件。

  9、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

  三、购买二手房

  1、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原件;

  3、夫妻双方的工资存折或单位发放工资的花名册(加盖财务公章)原件;

  4、二手房购房合同原件;

  5、购房款的首付凭据原件,(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不低于20%、以上不低于30%,二套房不低于50%);

  6、二手房过户的完税发票原件;

  7、已过户的房产证原件;

  8、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9、用于抵押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10、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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