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人民政府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对象


来源:县民政局 时间:2018-02-23 09:55 【打印】【关闭

  救助管理站实施救助的对象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具体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 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其中“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应同时具备无任何经济来源、随身携带的现金不足以支付一日最基本的食宿费用;无正常居所、不受救助则 露宿街头;无正当职业或务工不着三种情况。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有求助意愿但无力到救助管理站求助的残疾人和老年人,由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护送到救助管理站的,列入紧急救助范围,先实施救助,待查明情况,核实身份后,通知其监护人或亲属、单位接回,或由有关福利机构安置。



川公网安备 51342502000015号

电话:0834-5622691 | 郑重声明
四川省会理县人民政府主办 建议您使用IE6.0以上的版本
会理县政府法律顾问:刘福兵 蜀ICP备06014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