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凉山州老年优待证办理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四 川省优待老年人规定》
(川办函[2004]172号)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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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申请条件 |
凡常住户口在各县辖区内,不分男女必须当年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者。 |
申报材料 |
(一)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
办理程序 |
由需要办理老年优待证的60周岁及其以上老年人带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办理。 |
办理时限 |
凡手续齐备,牺牲情节证据充分,且符合国务院有关评烈条件的,县市民政局在30个工作日内向州民政局提出初审意见。 |
办理地址 |
会理县新武馆内老龄工作委员会一楼办证室(果元中学对面)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0834-5623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