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会理县就业服务事业管理局
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登记
服务对象
单位
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
受理单位
会理县就业服务事业管理局
申请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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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提交申报材料;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受理,申报材料齐全的及时审核通过;材料不齐全的,补齐后再予办理;
3.审核通过且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已发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标注失业保险项目。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15日
办理地点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电话咨询
投诉监督
0834-5631583
川公网安备 513425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