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人民政府

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7-12-05 10:32 【打印】【关闭

    责任单位:会理县就业服务事业管理局

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登记

服务对象

单位

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

受理单位

会理县就业服务事业管理局

申请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材料。

办理流程

1.提交申报材料;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受理,申报材料齐全的及时审核通过;材料不齐全的,补齐后再予办理;

3.审核通过且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已发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标注失业保险项目。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15

办理地点

会理县就业服务事业管理局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电话咨询

投诉监督

0834-5631583



川公网安备 51342502000015号

电话:0834-5622691 | 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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