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人民政府

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指南


来源:县计生局 时间:2017年01月12日 【打印】【关闭

事项名称 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办理部门 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
责任处室 计划生育办公室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第二十条
申报条件 1.夫妻双方为初婚,未生育、为抱养任何子女
2.在怀孕三个月内办理
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结婚证
相关表格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状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办理流程 依法结婚后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3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领取生育服务证。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受理机关地址 各乡镇人民政府
法定期限 当场办理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30 下午: 17:30 、 夏季:上午:8:30   下午:17:30 
联系电话 0834-5695208

川公网安备 51342502000015号

电话:0834-5622691 | 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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