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残疾人证办理 |
设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管理办法》 |
申请条件 |
本县户籍,疑似残疾的对象可以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由县级残联或县级以上医院及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表》标准的,可以继续办理残疾人证。 |
办理材料 |
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即残疾人本人必须到鉴定场所(如县残联、鉴定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等)进行鉴定,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三张两寸红底免冠照片,有医院诊断病例报告的,也一同带上,向县残联提出申请办理。 |
办理地点 |
各县市残联 |
办理时间 |
按照正常上班时间办理《残疾人证》,除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 |
办理时限 |
60天(因需逐级审核,时间大概60天内)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联系电话 |
0834-8825867 |
办理流程 |
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流程图 |
表格下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
填表说明 |
只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附在其后。 |